题名:
法律东方主义   fa lv dong fang zhu yi / (美)络德睦(Teemu Ruskola)著 , 魏磊杰译
ISBN:
978-7-5620-6832-7 价格: CNY66.00
语种:
chi
载体形态:
333页 23cm
出版发行:
出版地: 北京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6
内容提要:
本书考察了“法律东方主义”,一套界定什么是法律以及谁拥有法律的全球性叙事的历史,并最终揭示出一项针对中国法的欧洲哲学偏见传统是如何演变成为一种独特且影响至今的美利坚帝国意识形态的。中美缔结的首份条约授权美国法可在假定无法的中国适用。法律东方主义仍然存活于19世纪反华移民法对美国宪法造成的持久破坏以及当下中国法自我东方化的改革当中,并因而具有迫切的当代意义。 
主题词:
法哲学   研究 中国
中图分类法:
D920.0 版次: 5
其它题名:
中国、美国与现代法
主要责任者:
络德睦 luo de mu 著
次要责任者:
魏磊杰 wei lei jie 译
责任者附注:
络德睦,美国埃默里大学法学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法、比较法、国际法、国际法史以及法律与性别等,为当今世界比较法学经典教科书《施莱辛格比较法》一书的主编之一。 
责任者附注:
魏磊杰,法学博士,厦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研究兴趣为转型中国的政治法与法律、比较法律文化。代表作《新的欧洲法律文化》等。 
索书号:
D920.0/2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