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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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目的解释 [ 专著] fa lv de mu di jie shi / (以)阿哈龙·巴拉克(Aharon Barak)著 , 文学国等译 |
IS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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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7-5520-4164-4 价格: CNY98.00 |
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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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 |
载体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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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页 24cm |
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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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 上海 出版社: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24.06 |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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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中作者提出了一个全面的法律解释理论,他认为,目的解释方法允许法学家和学者以类似的方式处理所有法律文本,同时对重要的差异保持敏感,且在单独解释每种文本方面仍然优于其他解释方法。在书中,巴拉克以精湛的学识及对目的解释理论的实际应用的密切关注,发展了这一理论。他自始至终地将自己的方法与文本主义者和新文本主义者(如安东宁·斯卡利亚)、实用主义者(如理查德·波斯纳)以及法律哲学家(如罗纳德·德沃金)的方法进行了对比。 |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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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研究 |
中图分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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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 版次: 5 |
主要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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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拉克 ba la ke 著 |
次要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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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国 wen xue guo 译 |
责任者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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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哈龙·巴拉克(AharonBarak),1936年生于立陶宛考纳斯,以色列著名律师、法官和法学家,1995—2006年担任以色列最高法院院长。2003年,被授予美国布兰代斯大学荣誉学位;2006年,获得彼得·格鲁伯基金会的正义奖;2007年,被授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荣誉学位。主要法学著作有:《司法自由裁量权》(JudicialDiscretion,1989)、《法律的目的解释》(PurposiveInterpretationinLaw,2005)、《民主制下的法官》(TheJudgeinaDemocracy,2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