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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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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道路 [ 专著] fa lv de dao lu / (美)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著 , 李俊晔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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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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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7-301-37423-8 价格: CNY4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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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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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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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体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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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1页 19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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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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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 北京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2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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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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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脱胎于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在波士顿大学法学院大楼落成典礼上的演讲,开创了美国实用主义法学。开篇霍姆斯就讨论法律的道路是什么,“并非在追寻神秘莫测的玄妙理论,而是行走于众所周知的职业道路”。这一职业道路的目的是,要么应对诉讼,要么避免诉讼。霍姆斯在此提出了著名的“法律预测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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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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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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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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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 版次: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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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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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姆斯 huo mu si 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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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要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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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晔 li jun ye 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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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者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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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1841年3月8日-1935年3月6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美国实用主义法学、社会法学和现实主义法学的创始人和奠基人。霍姆斯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波士顿。1861年南北战争开始,霍姆斯加入联邦军参加内战。1864年重返哈佛大学法学院学习。1866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成为一名执业律师。1870年,霍姆斯受聘哈佛大学宪法学讲师。1880年至1881年,应邀在洛厄尔学院讲授“普通法”课程,后来整理成他的另一部代表作《普通法》并于1881年出版。1882年,霍姆斯成为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同年被认命为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法官。1897年,霍姆斯在波士顿大学法学院新大厅落成典礼上的致辞,发表的演讲成为享誉世界的名篇《法律的道路》。1899年,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瓦尔布里奇·菲德尔去世,霍姆斯接替他出任首席大法官。1902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贺瑞斯·格雷退休。经罗斯福总统的提名和参议院通过,霍姆斯开始了30年的联邦最高法院之旅。霍姆斯提出“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非逻辑”的法律经验论和“法律是对法院将要做什么的预测”的法律预测论。在联邦最高法院的旅程中,霍姆斯被誉为“伟大的异议者”。最著名的是1919年Schenckv.UnitedStates案,确立了“明显而现实的危险”规则,解决了公民言论自由和公共安全的矛盾问题。霍姆斯的很多反对意见对美国法治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中闪烁的伟大思辨至今仍然余音绕梁。 |